關于精簡文件和簡報及規范會議的通知
各部門、置業公司: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精簡文件和簡報促進作風轉變的規定〉和〈關于精簡規范會議促進作風轉變的規定〉的通知》(昆辦發〔2013〕2號)精神,為著力提高昆發展文件質量及會議實效,現結合公司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精簡文件和簡報,著力提高文件質量
倡導少發文、發短文,確保文件總量、篇幅“雙下降”。
(一)報送市委、市政府的請示、報告正文控制在2000字以內,特殊情況控制在3000字以內。
(二)切實提高簡報信息含量,突出反應重要動態、舉措、做法、經驗、問題以及工作意見、建議等內容,減少一般性工作情況及過程的匯報。簡報每期篇幅應控制在1500字以內;參考資料和研究報告一般不超過4000字,因情況特殊超過的應有內容摘要。
二、嚴控會議數量、規格,切實提高會議實效
(一)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主題、內容、出席范圍等相近的會議,一律合并召開;參會對象相同或相互交叉的會議應套開或連續召開。
(二)代表昆發展出席會議發言時語言精煉,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
(三)提請市委、市政府召開的會議,須在會議召開前兩周將會議方案報市委、市政府審定,會議方案須列明會議的名稱、時間(含單項議程時間)、會期、地點、內容、規格、規模、議程、參加人員、工作分工、經費來源,并附上代擬的市領導講話稿、主持詞,會議通知稿、相關文件及背景資料。
(四)會議節儉實用,不制作會議背景板,主席臺、發言席和會場一律不擺鮮花。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