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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龍凈: 關于不提前贖回“龍凈轉債”的提示性公告

時間:2023-07-04 20:23:07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0388        證券簡稱:S T 龍凈      公告編號:2023-051

債券代碼:110068        債券簡稱:龍凈轉債

              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點內容提示:

  ? 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2023年6月12日至

低于“龍凈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0.12元/股的130%(即13.16元/股),已觸發(fā)“龍凈

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董事會決定本次不行使“龍凈轉債”的提前贖回權

利,不提前贖回“龍凈轉債”。

  ? 未來三個月內(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若“龍凈轉債”觸發(fā)

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以2023年10月4日之后的首個交

易日重新起算,若“龍凈轉債”再次觸發(fā)有條件贖回條款,屆時公司董事會將再次

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一、 “龍凈轉債”發(fā)行上市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20]113號)核準,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

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000萬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fā)行總額為人民

幣200,000萬元。存續(xù)期限為自發(fā)行之日起六年。債券利率為第一年 0.20%、 第

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jiān)管決定書[2020]93號文同意,公司本次發(fā)行的

券簡稱“龍凈轉債”,債券代碼“110068”。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規(guī)定,公司本次發(fā)行的“龍凈轉債”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

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為2020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3日。初始轉股價格為

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49)。

整至10.55元/股,詳見《關于實施2020年度利潤分配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

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4)。

元/股調整至10.30元/股,詳見《關于實施2022年半年度利潤分配調整可轉換公司

債券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89)。

調整至10.12元/股,詳見《關于因實施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調整“龍凈轉債”轉

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1)。

  二、可轉債贖回條款與觸發(fā)情況

  (一)有條件贖回條款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xiàn)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

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①在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 A 股股票連續(xù)30個交

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shù),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

數(shù)(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fā)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

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

價格計算。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觸發(fā)情況

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龍凈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0.12元/股的

  三、公司不提前贖回“龍凈轉債”的決定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不

提前贖回“龍凈轉債”的議案》,基于“龍凈轉債”剩余存續(xù)期較長,綜合考慮當前

市場情況,結合公司自身實際,公司董事會決定本次不行使“龍凈轉債”的提前贖

回權利,不提前贖回“龍凈轉債”,且在未來3個月內(即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

  四、相關主體減持可轉債情況

  經核實,在本次“龍凈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存在交易“龍凈

轉債”的情況。

  五、風險提示

  以2023年10月4日之后的首個交易日重新起算,當“龍凈轉債”再次觸發(fā)有條

件贖回條款時,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龍凈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及時關注公司后續(xù)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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