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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頭條丨閩東電力: 關于控股股東變更承諾事項的公告

時間:2022-11-08 18:11:13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0993   證券簡稱:閩東電力   公告編號:2022臨-42


(資料圖)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

近日收到控股股東寧德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

德國投公司”)發(fā)來的《關于變更承諾事項的函》。2017年,因公司

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寧德國投公司就同業(yè)競爭問題出具了《關于避免同業(yè)

競爭的承諾函》(簡稱“原承諾”)。鑒于原承諾已臨近到期,結合

原承諾履行情況、市場及政策環(huán)境的變化,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

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寧德國投公司擬對原承諾進行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一、原承諾具體內容和履行情況

  (一)原承諾內容

  因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寧德國投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

就同業(yè)競爭的解決措施及避免同業(yè)競爭自愿做出以下承諾:

  “1、自本承諾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期間,

未來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獨經營、

通過合資經營或擁有另一公司或企業(yè)的股份及其他權益)新增直接或

間接控制與上市公司構成實質性競爭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或經濟組

織。

愿并支持上市公司(結合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地產項目運營情況、交

易對方談判情況等因素,五年時間內),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包括

但不限于置換、收購、合并、重組、轉讓等方式將上市公司房地產業(yè)

務進行剝離。

司協(xié)商確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上述公司符合上市條件并

與上市公司達成交易意向后,爭取在五年內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包括

但不限于置換、收購、合并、重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利益的方式將

該等電力公司的資產/股權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按照市場化原則

將該等電力公司的資產/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司控制的企業(yè)、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未來產生或出現(xiàn)與未來上市公司

主營業(yè)務或主要產品相關的業(yè)務或者商業(yè)機會,包括新建水電、風電

等,本公司將在符合上市公司商業(yè)利益的前提下及時將該等業(yè)務資產

以公平、公允的市場價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將該等商業(yè)機會優(yōu)先提供

給上市公司?!?/p>

  (二)原承諾履行情況

  已履行。寧德國投公司至承諾期滿一直嚴格履行承諾,未新增直

接或間接控制與上市公司構成實質性競爭關系的子公司,未出現(xiàn)違反

承諾的情形。

  尚未完全履行。寧德國投公司積極支持上市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

剝離房地產業(yè)務,上市公司原控股的兩家房地產公司已有一家完成剝

離,另一家公開掛牌出讓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具體如下:

  (1)武漢楚都房地產有限公司已完成剝離

  上市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7日分別召開了第六屆

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及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于公開出讓武漢楚都房地產有限公司100%股權的議案》,同意

上市公司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出讓武漢楚都房地產有限公司

務有限公司出具《國有資產進場交易成交通知書》《國有資產進場交

易成交確認書》,武漢尚科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幣23,418.705萬

元成功競得武漢楚都100%股權。2019年5月27日,公司與武漢尚科運

營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

  (2)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暫未完成剝離

  上市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26日分別召開了第六屆

董事會第二十八次臨時會議及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了《關于公開出讓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100%股權的議案》,

同意公司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出讓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

司100%股權,寧德國投公司在相關審議會議中發(fā)表了同意意見。

  直至掛牌公告期滿,本次交易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因此未能

成功轉讓。

  尚未完成。寧德國投公司參股的水電、風電公司具體為寧德國投

公司通過其全資子公司閩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簡稱“能源公司”)

參股的國電霞浦延亭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華電寧德電力開發(fā)有限公司

及寧德市上白石水利樞紐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寧德市上白石水利樞紐工程有限公司原為投資建設上白石

水利樞紐工程而設立,該項目主要功能定位為防洪,同時兼顧發(fā)電,

目前仍在規(guī)劃論證階段,尚未開工建設,未來業(yè)績尚存在較大不確定

性,現(xiàn)階段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維護上市公司股東利益;國電霞浦延

亭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華電寧德電力開發(fā)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jù)《公司法》等相關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原股東享有擬轉讓股權

的優(yōu)先購買權。寧德國投公司及能源公司曾數(shù)次與兩家參股公司的其

他股東溝通商議擬轉讓其所持有的參股公司股權事宜,并就其他股東

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事宜征詢意見,尚未達成一致意見。

  基于上述情況,寧德國投公司參股水電、風電公司暫未完成注入

上市公司或對第三方轉讓。

  已履行。寧德國投公司至承諾期滿一直嚴格履行承諾,未出現(xiàn)違

反承諾的情形。

  二、變更承諾的原因及后續(xù)計劃

  如前所述,原承諾約定的五年期限即將屆滿,但未全部履行完畢,

且預計無法在原承諾到期(即2022年11月27日)前完成,故申請本次

承諾變更事項,具體分析如下:

  (一)上市公司房地產子公司剝離

  上市公司房地產子公司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曾于2018年

因股權轉讓導致項目延期、無法在竣工時限內完成的情形,公司暫緩

實施股權轉讓,繼續(xù)開發(fā)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存量“東晟廣場”

項目,擬待上述存量項目基本完成后再啟動剝離工作。但受所在地房

地產市場狀況、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東晟廣場”項目實施進度

不及預期,故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剝離工作相應有所延后,

預計無法在原承諾到期(即2022年11月27日)前完成剝離。

  若上市公司后續(xù)再次采用公開掛牌方式出讓寧德市東晟房地產

有限公司股權,寧德國投公司將積極參與摘牌,避免再次出現(xiàn)流拍情

形;若上市公司后續(xù)采用其他方式剝離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股

權,寧德國投公司亦將積極支持配合。

  (二)寧德國投公司參股水電、風電公司的處置

  寧德國投參股的水電和風電公司因擬投資建設項目尚未實施、未

來業(yè)績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與參股公司的其他股東溝通未達成一致意

見等因素,尚未注入上市公司或對第三方轉讓,且預計無法在原承諾

到期(即2022年11月27日)之前解決。

  針對寧德市上白石水利樞紐工程有限公司,寧德國投公司擬待培

育發(fā)展后,根據(jù)其未來項目實施進展及經營情況考慮注入上市公司或

對第三方轉讓;針對國電霞浦延亭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華電寧德電力

開發(fā)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寧德國投公司將繼續(xù)加大力度與參股

公司的其他股東溝通,爭取就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后,

注入上市公司或對第三方轉讓;上述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具體實施方式

將優(yōu)先考慮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也可考慮資產/股權置換、現(xiàn)金轉讓

等其他方式,具體屆時由各方協(xié)商確定。

  三、變更后的承諾內容

  寧德國投公司擬重新出具承諾的具體內容如下:

  “1、針對上市公司控股的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

將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促成上市公司通過包括但不限于置換、收購、

合并、重組、轉讓等方式將寧德市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進行剝離。

本公司將積極與上市公司協(xié)商確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滿

足注入上市公司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產權屬清晰、不存在重大

法律瑕疵、最近兩年盈利)的情況下,積極促成在2025年12月31日之

前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置換、收購、合并、重組等符合

上市公司股東利益的方式將該等電力公司股權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場化原則將該等電力公司的資產/股權

轉讓給第三方?!?/p>

  上述變更后的承諾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承諾變更事項之日

起生效,寧德國投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關于避免同業(yè)競爭

的承諾函》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承諾變更事項之日起失效。

  四、履行的相關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項的議案》。同意控股股東寧德國投公司本次承諾變更事項,并同意

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lián)董事陳凌旭先生、陳麗芳女士、

陳強先生、王輝先生對本議案回避表決,與會非關聯(lián)董事對本議案進

行了表決。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寧德國投公司屆時將

對該議案回避表決。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控股股東變更承諾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上

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等有關規(guī)定,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

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董

事會在審議該議案時,關聯(lián)董事已回避表決,董事會的表決程序、表

決結果合法有效。因此,我們同意本次承諾變更事項,并同意將該事

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jiān)事會意見

股股東擬變更承諾事項的議案》。監(jiān)事會認為:該事項涉及控股股東,

關聯(lián)監(jiān)事黃祖榮先生、張娜女士、鄭希富先生需回避表決,3名關聯(lián)

監(jiān)事回避表決后,非關聯(lián)監(jiān)事人數(shù)不足監(jiān)事會人數(shù)的50%,監(jiān)事會無

法形成決議,因此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備查文件

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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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控股股東 閩東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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