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經濟 > 正文

今日播報!裕同科技: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

時間:2022-12-02 15:56:56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 002831      證券簡稱:裕同科技      公告編號:2022-057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資料圖)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回購股份的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 萬元且不超過人民

幣 20,000 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8.84 元/股(未超過本次董事會回購決議前

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 2,047,503 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的 0.22%,具體回購股份

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刭徆煞輰⒂糜趩T工持股計劃或者

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回

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人、持股 5%以上的股東目前暫無股份減持計劃,若后續(xù)擬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公

司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特別風險提示:

  請投資者注意本次回購股份事宜存在以下風險: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股票價格持續(xù)超出回購價格上限,導致本次

回購計劃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第 1 頁 共 9 頁

   (2)本次回購存在如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可能因員工持股

計劃或股權激勵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激勵對象放棄

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存在回購股份有效期滿未能將

回購股份過戶至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賬戶的風險;

   (3)本次回購尚存在因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或

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等將導致本計劃受到影響的事項發(fā)生而無法按計劃

實施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敬請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股份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根據(jù)《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guī)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法律、

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促進公司健康穩(wěn)定長遠發(fā)展,維護廣大股東利益,

增強投資者信心,并綜合考慮公司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等因素,公司擬定了《關于

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擬以不超過 48.84 元/股的價格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不

低于 10,000 萬元,不超過 20,000 萬元。

   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

購股份》第十條的相關規(guī)定,且經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

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公司章程》

          “第二節(jié)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由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回

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經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會會議決議通過后即可實施,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回購股份方案的主要內容

                      第 2 頁 共 9 頁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促進公司健康

穩(wěn)定長遠發(fā)展,維護廣大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并綜合考慮公司經營情況及

財務狀況等因素,依據(jù)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

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擬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其他監(jiān)

管允許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完

成之后 36 個月內按前述用途使用完畢,未使用部分將履行相關程序予以注銷。

  本次回購股份的方式為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其他監(jiān)管允許的方式。

  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48.84 元/股(該上限以董事會決議日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計算),具體回購價格由公司董事會在回購實施

期間結合公司股票價格、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

  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股票或現(xiàn)金紅利、股票拆細、

縮股、配股或發(fā)行股本權證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

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

  本次回購股份種類為: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

  本次擬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及占總股本的比例: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 48.84 元/股

的條件下,按回購金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 4,095,004 股,約占公司目

前已發(fā)行總股本的 0.44%,按回購金額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 2,047,503

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的 0.22%,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

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

  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股票或現(xiàn)金紅利、股票拆細、

                  第 3 頁 共 9 頁

縮股、配股或發(fā)行股本權證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

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數(shù)量。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 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

元,資金來源為公司的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

回購股份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

 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1)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①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

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②如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

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

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報告、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

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④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xù)停牌十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期限可予以順

延,順延后不得超出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最長期限。

 與本次回購相關的決議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第 4 頁 共 9 頁

有效。

  三、本次回購股份影響分析

  (1)按本次回購金額上限 20,000 萬元、回購價格上限 48.84 元/股測算,預計

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4,095,004 股,若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并予以鎖定,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回購前                        回購后

   股份性質

             持股數(shù)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持股數(shù)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410,160,871      44.08%    414,255,875    44.52%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520,352,682      55.92%    516,257,678    55.48%

      合計        930,513,553     100.00%    930,513,553   100.00%

  (2)按本次回購金額下限 10,000 萬元、回購價格上限 48.84 元/股測算,預計

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2,047,503 股,若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并予以鎖定,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回購前                        回購后

   股份性質

             持股數(shù)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持股數(shù)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410,160,871     44.08%     412,208,374    44.30%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520,352,682     55.92%     518,305,179    55.70%

      合計        930,513,553     100.00%    930,513,553   100.00%

  注:上述變動情況未考慮其他因素影響,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

份數(shù)量為準。

分析及全體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不會損害上市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xù)經營

能力的承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1,870,925.60 萬元,歸屬于母公

司股東凈資產為人民幣 926,120.03 萬元(經審計)。本次回購資金總額的上限人民幣

                      第 5 頁 共 9 頁

  根據(jù)公司經營及未來發(fā)展情況,公司認為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的股份回購

金額不會對公司的持續(xù)經營和未來發(fā)展產生較大影響,亦不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

債務履行能力及研發(fā)能力產生不利影響。按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 20,000 萬元、回購

價格上限人民幣 48.84 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 4,095,004 股,約占

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的 0.44%,回購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情況符合公司上市的條

件,本次股份回購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化。

  全體董事承諾,在本次回購股份事項中將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利益

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本次回購不會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xù)經營能力。

  四、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東在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公告前六個月內是否存在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否存

在單獨或者與他人聯(lián)合進行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說明,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

  經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存在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或單獨或者與他人聯(lián)合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

的行為,在回購期間無明確的增減持計劃。若未來擬實施股份增減持計劃,公司將

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回購股份后依法轉讓或者注銷及防范侵犯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公司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fā)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上

市公司的債務履約能力和持續(xù)經營能力。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后 36 個月內

實施本報告書約定的用途,未使用的剩余回購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公司注冊資本

將相應減少,屆時,公司將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注銷的決議后,依照《公司法》

的有關規(guī)定通知債權人,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六、關于辦理回購股份相關事宜的授權

  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回購股份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第 6 頁 共 9 頁

方式等;

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除外),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

他事宜;

程中發(fā)生的一切協(xié)議、合同和文件,并進行相關申報;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根據(jù)《公司章程》等相關規(guī)定,本事項在公司董事會決策權限內,無需提交股

東大會審議批準。

    七、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guī)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

                     《證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

則》、《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董事會

會議的召集、出席人數(shù)、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信心。

幣 20,000 萬元,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

和未來發(fā)展產生重大影響,回購后公司的股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

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具有回購的可行性。

                  第 7 頁 共 9 頁

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guī),有利于提升公司價值,同

時具備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一致同意該回購公司股份事項。

  八、回購股份方案的風險提示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購計劃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劃或股權激勵未能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激勵對象放棄認

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存在回購股份有效期滿未能將回

購股份過戶至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賬戶的風險;

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等將導致本計劃受到影響的事項發(fā)生而無法按計劃實

施的風險。

  如出現(xiàn)上述情況導致回購計劃無法實施,公司將及時披露并說明擬采取的應對

措施,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九、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

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開立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該賬戶僅可用于回購公司股份。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公司將在實施回購期間及時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并將在各定期報告中公布回購進展情況:

  (1)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日;

                第 8 頁 共 9 頁

  (2)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 日

內;

  (3)每個月的前 3 個交易日內;

  (4)定期報告中。

  公司距回購期屆滿 3 個月仍未實施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司董事會將對外披露未

能實施該回購方案的原因?;刭徠趯脻M或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后,公司將停止回購

行為,并在 3 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包括已回購股份總額、

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等內容。

     十、備查文件

承諾。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第 9 頁 共 9 頁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裕同科技

上一篇:
下一篇: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xiàn)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

熱文推薦

焦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