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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 科沃斯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時間:2023-06-08 22:18:48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486                證券簡稱:科沃斯           公告編號:2023-052

轉債代碼:113633                轉債簡稱:科沃轉債


(資料圖片)

      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xiàn)金紅利 0.90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xiàn)金紅利發(fā)放日

      A股       2023/6/14      -        2023/6/15    2023/6/15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jīng)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572,398,363 股為基數(shù),

                                       每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0.90

元(含稅)

    ,共計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515,158,526.70 元。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進

行送股。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注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

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fā)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總股本為 572,398,374 股,根據(jù)利潤分配方案保持每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xiàn)金紅利發(fā)放日

      A股      2023/6/14    -      2023/6/15    2023/6/15

四、     分配實施辦法

     (1)除公司自行發(fā)放對象外,公司其余股東的現(xiàn)金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

資金清算系統(tǒng)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

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

取現(xiàn)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

進行派發(fā)。

     (2)公司本次權益分派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進行送股。

     蘇州創(chuàng)領智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蘇州創(chuàng)袖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創(chuàng)智慧(上海)企業(yè)

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上海科毓贏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上海桓彬企業(yè)管理咨

詢中心(有限合伙)

     (1)對于持有公司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

金,根據(jù)《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

                                  (財稅【2015】101

號)等有關規(guī)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

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內(含 1 年)的,

本次分紅派息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本次實際派發(fā)的現(xiàn)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90 元,待其轉

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jù)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

構從個人、證券投資基金的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繳納。

   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

得額,實際稅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

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10%;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公司

股權激勵對象持有的股息紅利按上述規(guī)定計稅。

   (2)對于持有公司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股股份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jù)《關

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85 號)有關

規(guī)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該規(guī)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

股息紅利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公司按照 10%的

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為人民幣 0.81 元。

   (3)對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本公司將根據(jù)國家

稅務總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

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guī)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稅率統(tǒng)

一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實際稅后每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為人民幣 0.81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

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xié)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guī)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

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投資公司 A 股股票(“滬股通”),根據(jù)《財

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jiān)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的規(guī)定,其股息紅利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

賬戶以人民幣派發(fā),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紅利人民幣 0.81

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股息紅

利所得稅率低于 10%的,企業(yè)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

關提出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jù)稅收協(xié)定稅率計

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5)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

其股息紅利所得稅由其按稅法規(guī)定自行申報繳納,公司實際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

五、    相關價格調整情況

  本次權益分派后,根據(jù)《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

明書》相關條款規(guī)定,公司可轉債(債券簡稱:科沃轉債;債券代碼:113633)的轉股價格由

原來的人民幣 177.32 元/股調整為 176.42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將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除權除息日)生效。具體調整信息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因

實施權益分派調整“科沃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

                     。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公司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現(xiàn)有激勵計劃中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

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屆時董事會對價格調整事項進行審議并及時公告。

六、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lián)系方式咨詢

聯(lián)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lián)系電話:0512-65875866

特此公告。

                                    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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