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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普光磁: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環(huán)球看熱訊

時間:2023-06-07 17:55:24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2902      證券簡稱:銘普光磁        公告編號:2023-086

              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資料圖片)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

分派方案已獲2023年5月12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將權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0.33元現(xiàn)金紅利(含稅),不進行送股及資本公

積金轉增股本。2022年度分紅派息方案實施時,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發(fā)

生變動,公司則以實施分配方案股權登記日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為基數(shù),

按照“分配比例不變”原則對分紅總金額進行相應調(diào)整。

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30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總股本

由211,220,000股增加至211,520,00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本次權

益分派將以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211,520,000股

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0.33元現(xiàn)金紅利(含稅),不進行送股及資本公積

金轉增股本。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0股

后的211,520,000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33元人民幣現(xiàn)金(含稅;扣

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fā)前限

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297元;持有首發(fā)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

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

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jù)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fā)

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

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nèi)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

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jù)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033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p>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13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4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

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4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序號     股東賬戶              股東名稱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記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nèi)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現(xiàn)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調(diào)整相關參數(shù)

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股份登記期間,公司有派息、資本

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的

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diào)整。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將進行相應調(diào)整,公司將按照

相關規(guī)定履行調(diào)整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具體情況敬請關注公司后續(xù)公告。

焦彩紅承諾,在持股鎖定期滿后兩年內(nèi)減持股份的價格將不低于銘普光磁首次公

開發(fā)行股票的發(fā)行價(即14.13元/股)。若在上市后,銘普光磁發(fā)生送股、轉增、

配股、分紅等除權除息行為的,該“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發(fā)行價”需根據(jù)有關規(guī)

定進行相應的除權除息調(diào)整。

  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上述股東在履行承諾期限內(nèi)的最低減持價

格為9.24元/股;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將對上述承諾的減持價格作相應調(diào)整,

調(diào)整后承諾履行期限內(nèi)的最低減持價格為不低于9.207元/股。

  七、咨詢方式

  八、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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